潮域展览讯,越南对产品身份的认定规则即将迎来系统性更新。据官方信息,越南政府已颁布第384/2026/NĐ-CP号法令,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货物原产地判定规则。完全原产货物涵盖在越南种植收获的植物及其产品、在越南出生或饲养的动物及其制品,通过狩猎、捕捞、养殖、采集等方式获得的产品,以及在越南土壤、水域、海床或底土中提取的矿产与天然物质。
对并非完全原产的货物,法令要求满足税则归类改变,或越南本地增加值(VVC)不低于30%,企业可选直接法或间接法计算,但须在整个财年保持一致。信息技术与数字技术产品的研发、设计、编程、数字化及技术测试等增值活动也可计入VVC。同时,法令强化了申报主体的法律责任,宣称越南原产者须对信息真实准确负责,并在主管部门要求时提供证明材料。业内提示,涉及越南产能与转口布局的企业应尽早重算成本结构,避免因达不到原产门槛而失去关税优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