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7 日,泰国内阁正式审议通过《总理府条例:关于外国商品与违法外国商业行为管理委员会》草案。此次改革核心变化,是把原本依靠行政命令组建的临时监管委员会,升级为法定常设机构。 该委员会由泰国副总理担任主席,统筹外资监管政策制定、跨部门执法协调工作,全方位强化非法外国商品、违规外资企业的排查与惩处力度。相较于短期临时稽查,常设机构意味着泰国对外资不合规行为将开展常态化、持续性监管,在泰经营的跨境电商、贸易、制造中资企业都将受到更严格核查。
长期以来大量外资借助泰国本地人代持股权,规避《外商经营法》持股比例限制,这一 Nominee 代持行为如今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现有法规规定,股权代持违规人员最高可判处 3 年有期徒刑,并处 10 万至 100 万泰铢罚金;法院有权直接责令企业停业、撤销工商注册。除此之外,泰国商业发展厅正在推进法律修订工作,计划将股权代持行为定性为洗钱犯罪,一旦认定涉案,相关企业资产会被官方没收,违规成本大幅提升。
针对本次泰国收紧外资监管的新政,深耕泰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的中资商家、工厂需立刻开展内部自查。
第一,全面梳理企业股权架构、实际控制人信息,核对外资持股比例,严格匹配当地外商持股法规;
第二,完整留存全部资金流水、出资凭证,如实披露全部资金来源,杜绝隐性代持、私下股权协议;
第三,摒弃借本地公民代持主体运营店铺、工厂、物流公司的模式,提前完成股权合规整改。
泰国建立常设外资监管机构,叠加代持入刑、资产没收等严厉惩戒措施,释放出收紧外资准入监管的明确信号。跨境从业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及时完成股权与资金合规审查,才能规避监禁、罚款、停业、资产冻结等多重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