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东南亚关税通常指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东盟)十个成员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各自实施的进出口关税,以及东盟框架下通过《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AFTA-CEPT)推行的区域内关税减让制度。 东盟内部原则上对原产于成员国的绝大部分货物实行0~5%低关税或零关税,创始六国已基本取消区域内关税,越、老、缅、柬新成员也大体完成降税;但对区域外进口商品,各成员国仍按本国税则独立征收关税,无统一对外关税。此外,东盟分别与中国(中国—东盟自贸区/RCEP)、日本、韩国、澳新等签有自贸协定,符合原产地规则的货物可享受相应优惠税率甚至零关税。 实务中"东南亚关税"常被外贸和跨境电商从业者用来泛指对东南亚出口所需缴纳的进口关税、优惠税率及反倾销/附加税等,具体税率依HS编码、原产国及目的国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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